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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浮渣清掏干化服务的公告

作者:    来源:后勤保障部  人气指数: 次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7:35:46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文件规定,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浮渣属于危险性废物,应定期清掏干化,进行无害化处置,医院拟对清掏干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关资质供应商参与,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中心医院关于采购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浮渣清掏干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南坝院区、感染病院区)。

(三)项目简介:使用专业设备和药剂将医院(南池院区、南坝院区、感染病院区)污水处理站沉淀池、消毒池及化粪池内的污泥浮渣抽出、脱水、消毒、封装入袋干化;

(四)预算控制价:20.3万元/年(三个院区污泥浮渣清掏干化总费用不得超过20.3万元/,不得低于预算控制价的50%),未满20.3万元按实际重量结算,污泥浮渣干化后实际称重按30/kg计算(含清掏、干化、消毒、包装、搬运及税费等)。

(五)服务次数: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浮渣清掏干化服务次数不得低于2/年。

(六)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建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拥有污泥处置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认证证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1年内具有同类业务案例;

(九)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化粪池及沉淀池清理服务,污泥脱水.消毒.除臭服务,管道疏通服务能力。具有与危废处置资质类别HW01HW29HW49合作案例及合作协议;

(十)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四、响应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含正本一本并装订成册,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531日至202366日下午17:00。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等资料提交到巴中市中心医院南池院区行政办公楼四楼后勤保障部,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实行密封一次性含税报价,响应文件自行携带至评审现场;评审时间:202367日上午9:00,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焦先生:13881675689

王先生:18502859825

冯先生:13981664695

 

附件: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浮渣清掏干化服务项目评分细则

                                         巴中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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