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医院业务需要,我院拟采防统方系统,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技术服务单位参与,内容如下:
四、功能要求
功能要求详见附件。
五、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巴中市中心医院。
(二)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交付和全部服务工作。
(三)付款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3年后支付剩余10%。
2、付款条件:每次款项的支付前提均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合同款项的支付事宜。
3、逾期支付责任: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采购人逾期付款的,依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注:此条款为采购人逾期支付责任的说明,供应商对此条款可不作响应。)
(四)履约验收要求
1、验收方法:验收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需双方签署验收单。
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执行,以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及响应文件技术响应为准,如出现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以行业相关标准为准。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质检部门共同验收。
3、验收时间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备齐资料(包含:项目实施记录、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采购人在收到书面的验收申请后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4、其他验收要求: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人应根据整改报告及时补足或整改,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1)质保期: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针对本次投标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3年(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质保期内所投产品因质量问题超过48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应商应提供备机保障采购人业务正常运转。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软件功能的免费升级更新,超出质保期供应商应提供软件功能正常使用的运维保障。
(2)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指派专人与采购人指定的联系人进行售后服务事宜联系,并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如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12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最迟在24小时内修复(遇特殊情况除外),费用(包括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格中。
(4)供应商负责采购人的操作培训,直到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掌握日常操作管理为止,培训地点及人员由采购人确定。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二者任选其一):
a.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b.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要求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90日内)。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下二者任选其一)
1.提供投标人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意时段);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任意时段)。
2.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下二者任选其一)
1.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2.提供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具有所投产品、服务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提供投标承诺函
(八)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二级或一级证书。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七、密封要求
将本公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胶装,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参与文件。
八、参与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下午18:00前向巴中市中心医院信息科递交参与文件(注:此时间为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参与商家可邮递或现场递交)。
九、联系人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82402140,座机:0827-5201317
邮寄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河街1号。
巴中市中心医院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