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财政经费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行(2016)44号)精神,我院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决定比选 “车辆定点维修厂商”,将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车辆维修厂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巴中市中心医院比选 “车辆定点维修厂商”
二、比选内容:车辆维修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且年检有效,经营范围符合对应比选内容相关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禁投期。
(四)具备汽车整车维修二类及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资质。
(五)具有满足需求的固定经营场所,占地面积不低于5000㎡,厂址范围不超出巴中市巴州城区(以巴中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我院院前急救已全部搬迁至南坝院区]为圆心,西至西华山洞口以内→北至大佛寺以内→东至园艺场以内→南至巴中南高速出口以内),距离巴中市中心医院近及道路交通畅通、便利的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巴中市中心医院车队(巴中市南池河街1号)。
联系电话:15884990499
联系人:彭斌
(三)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比选人应将比选文件及所有电子文档封存于一个密封袋,密封方式不限,密封处用封条封住。在包封上按以下顺序注明:
(一)比选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
(二)注明“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分前不得拆封”字样;
(三)比选人名称(加盖公章)及地址。
三、比选方法和标准
(一)比选程序
1.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3.澄清有关问题
4.比较与评价
5.推荐合格车辆维修厂商名单
6.编写比选报告
四、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比选人基本情况;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八)业绩证明材料(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
(九)财务报表(如有);
(十)比选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条款;
(十一)比选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企业资信材料。